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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要求

来源:VOLT 时间:2026-04-20 18:08:45

      为确保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如风电、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安全可靠地接入电网,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全部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全部新型并网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规定要求,分类提出涉网安全管理要求,将必须管的管到位。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均应服从调度统一指挥,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有关要求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并网主体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静止无功发生器(SVG)、调相机等一次系统设备,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有功及无功控制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量测量装置(PMU)及通信、自动化及网络安全设备等与涉网安全相关的二次系统设备。
      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对并网主体的专业培训,帮助并网主体提升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前置参与并网主体接入系统审查等设计、建设过程,畅通沟通渠道,及时指导并网主体解决遇到的涉网技术问题。并网前,电力调度机构要严格审核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并网主体提供的涉网性能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备CNAS/CMA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或中国计量认证)或同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核同意后方可并网;并网后,电力调度机构要强化运行过程中的涉网性能评估,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涉网性能稳定。

 

 

下是几项核心测试的解释:
1. 并网前涉网性能型式试验
•   测试目的:在并网前验证并网主体的关键涉网设备(如风力发电机、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SVG等)的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电网安全要求,确保其具备安全并网的基本条件。
•   具体要求:并网主体必须提供由具备CNAS/CMA资质(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涉网性能型式试验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将严格审核该报告,审核同意后方可并网。
2. 建模及参数实测
•   测试目的:为电网进行精确的稳定计算和仿真分析提供基础,确保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接入后电网的稳定运行。
•   具体要求:并网主体需根据电力系统稳定计算分析要求,开展电磁暂态和机电暂态建模及参数实测。在并网前,必须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并网发电设备相应型号的电磁暂态和机电暂态模型。
3. 并网后全量涉网试验
•   测试目的:在并网后全面验证所有涉网设备在实际电网环境中的功能、性能及调控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   具体要求:并网后,各并网主体应完成全部涉网试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的试验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试验需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规范开展,并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4. 涉网参数定期复测
•   测试目的:确保并网主体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其关键控制系统的参数保持准确、有效,持续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
•   具体要求: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AGC(自动发电控制)、AVC(自动电压控制)、SVG(静止无功发生器)、一次调频等涉网参数应定期开展复测,复测周期不应超过5年。检测同样须由具备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试验方案和报告需经电力调度机构审核确认。
5. 参数变更后的性能复核测试
•   测试目的:当并网主体的控制逻辑或参数发生变更后,重新评估其涉网性能,防止因参数改动引入新的安全风险。
•   具体要求:涉网安全相关设备的控制逻辑、参数或保护定值不得擅自调整。若需升级或改造,方案须经论证并报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同意。控制逻辑或参数发生变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涉网性能复核测试,确保仍满足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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